挺:0 | 貶:0 | 收藏: 0次 | 閱讀數:4829 | 回復數:2
農藥制劑在分裝和使用的過程中都有可能產生交叉污染,在分裝過程中共用設備中物料殘留、場地、物流等環(huán)節(jié)可能造成農藥活性污染,也有可能在農藥使用過程中共用生產工具、工具沒有達到清潔要求,生物專家認為農藥交叉模式有四種較為常用: 1、生物源農藥、礦物源農藥、有機合成農藥之間的交叉使用。如在白菜生產上防治菜青蟲,可交叉使用Bt乳劑、魚藤精、滅幼脲、百樹菊酯、敵百蟲。 2、噴霧劑與熏煙劑的交叉使用。在保證蔬菜的正常生產中,要善于利用溫室、塑料(10705, -30.00,-0.28%)棚密閉性好的特點,除常用藥劑噴霧方式外,可交叉使用熏煙的藥劑施用方式。 3、保護劑和內吸劑的交叉使用。比如蔬菜的霜霉病,在未發(fā)病之前和開始發(fā)病后要使用的農藥要有所不同,需要交叉使用。 4、其它方式的藥劑交叉使用。使用農藥時,藥劑的莖葉處理與土壤處理交叉使用;不具殺卵活性的殺蟲劑與殺卵劑交叉使用。 合理混合使用農藥,可節(jié)約人力、時間外,還能達到兼治、增效和延緩抗藥性的目的。 但與此同時,提醒廣大種植戶,農藥混合要建立在混合后不破壞原有的理化性狀,防治效果互不干擾或有所提高的基礎上;旌鲜褂棉r藥時要注意,菌類的生物農藥與化學殺菌劑不能混用;有機磷類、菊酯類殺蟲劑,以及二硫代氨基甲酸酯類殺菌劑不能與堿性農藥混用;同類性質的農藥不可混用。 |
快速回帖 使用高級模式(可批量傳圖、插入視頻等)
Copyright © 2008-現(xiàn)在 中國農資聯(lián)盟 版權所有 網絡經營許可ICP證:( 鄂ICP備2022020491號 ) 鄂公網安備 42011202002170號 客服電話:027-59216800